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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云台农场有限公司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互济实施方案的公示

 

各位职工朋友,大家好:

为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扶贫济困优良传统,进一步扩大职工医疗互助覆盖面,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职工度过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特殊困难时期,真正做到为职工排忧解难。农场公司10月19日召开十一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云台农场有限公司(社区)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互济实施方案(试行)》,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列明并宣传给大家,请大家了解并积极参与到这项爱心公益事业中。
一、如何参加?交的钱以后还退不退?
每人100元/年。所有在职职工(主要是在岗职工、转岗职工和内退职工,退休职工暂不纳入)以“会员”的形式参加爱心互助,享受相应待遇。
互助互济是一种献爱心的活动,倡导“一人有难大家帮 团结互助献爱心”的理念,每年交一次钱存入固定账户,专门用于帮助生病有困难的职工,所以每年缴纳一次的钱不退还。
二、如何缴纳?
2020年10月20日至1215,联系所在辖区的管理人员了解,灵活缴纳方式
互助期具体起止时间
互助期限为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满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互助金续缴。
入会有哪些手续
职工自愿参与并填写《江苏省云台农场有限公司(社区)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互济入会申请表》《健康状况告知审核申请表》《非健康状况告知明细表》《申请入会名册》。
、会员有哪些保障
(一)“会员”因大病住院给予的保障。
“会员”在二级(含)以上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包括医保起付标准内的费用,下同);
(二)患有重大疾病给予的保障。
重大疾病包括以下31类。1.急性心肌梗塞;2.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3.恶性肿瘤;4.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5.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6.白血病;7.脑中风后遗症;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0.心脏瓣膜手术;11.主动脉手术;12.良性脑肿瘤;13.严重烧、烫伤;14.瘫痪;15.多个肢体缺失;16.严重运动神经元病;17.双目失明;18.语言能力丧失;19.重症帕金森;20.严重阿尔茨海默病;2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22.深度昏迷;23.双耳失聪;24.严重脑损伤;25.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6.重型再生阻碍性贫血;27.原发性心肌病;28.终末期肺病;29.多发性硬化症;30.系统性红斑狼疮累及肾脏(严重的狼疮性肾炎);31.肌营养不良。
、连续入会和中途退会有何利弊?
1.续费会员
1“会员”大病住院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会员”每缴纳一次,享有最高0.1万元/年(为最近一个互助期,下同)的资助额度;累积缴纳的按照0.1万元/年递增,最高资助额上限为1万元/年
2)所列明三十一种重大病种之一的,除去社保、医疗、商业保险等支付范围外的自费项目产生的费用,资助金额按照以下分级办法核定,自费项目费用的资助金额上限为3万元/年。

自费金额
互助金支付比例(累进制)
10000元(含)以下
0%(起付线)
10001-20000元(含)部分
25%
20001-30000元(含)部分
30%
30001-50000元(含)部分
40%
50001元以上
50%(不超3万)

2.断档人员
1)“会员”资格具有连续性,在每年定期缴纳时间内未填写申请表且未缴纳互助金者,视同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中途断期再次申请者,须在一个完整的互助期后按首次入会办理手续,互助金额比例按首次入会重新计算,不予累计。
七、如何申请互助金?
申请互助金须填写《职工重大疾病互助金申请表》,经办人或者本人办理。办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病理诊断书、住院证明书、出院小结、出院通知书、诊疗费用清单、社保部门报销核准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书等),经其本人所在部门审核、管委会办公室复核、受托方(受托保险公司或医院)审核、管委会审定后转账给申请人。
、申请互助金的时间?
申请救助时间2次/年,分别在6月和12月(20日前)。互助金累计不超最高额度。
、入会资格如何终止
以下情形时,“会员”资格自行终止。
1)“会员”与江苏省云台农场有限公司(社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包括“会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会员”身份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自行终止;
2)“会员”在正式退休前停止缴纳互助金且最后一个一年期的资助期限已满的;
3)所受资助期限届满的;
4)停止缴纳互助金的;
5)本方案终止实施。
十、哪些情况不在互助范围内
1.应由政府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如预防接种、婚前医学检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
2.自行购买药品的费用;
3.国家规定应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费用(如营养、免疫制剂、挂号费、出诊费、会诊费、中药煎药费、护工费、取暖费、空调费、救护车费、美容费、伙食费、生活用品费、超过规定标准的住院床位费等);
4.疗养、体检发生的医疗费用;
5.工伤、职业病、由责任方承担或者由国家负担医疗费的新发、突发传染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6.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或驾驶与驾驶执照不符的机动交通工具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7.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8.打架、斗殴、自杀、吸毒、酗酒等其他非因疾病原因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9.未按规定提供证明资料或不属于互助基金补助病种的
10.管委会认定的不能资助的医疗费用。
其他应注意的情况说明
1.首次缴纳互助金者实行重大疾病互助免责期和减责期。自互助期始之日起60日内为免责期,61-180日内为减责期,第二年及以后不再实行免责期和减责期。
2.对首次缴纳互助金的“会员”在减责期内患本方案第十二条列明病种的,按照应支付比例的80%支付,该项病种及相关疾病或手术责任免除;对在免责期内患本方案第十二条列明病种的,一次性给予不超3000元的慰问金。
3.申请人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停止补助,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追回已补助款额,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本方案解释权属大病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5.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